虹口区审计局局长 高庆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虹口区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财政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有关单位抓紧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年底听取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各相关单位对报告中揭示的问题高度重视,除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的时间积极整改外,还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大类15个问题,涉及11个部门和单位,总体上看,201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好的,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区房管局、区建交委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后,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大纲中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所有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当年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个别违纪问题。
关于下属单位为职工购买保险公司团体年金保险的问题,原民防工程管理所领导班子成员已将保险金全额退出,合计8.80万元。区民防办责成该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区民防系统通报批评。
(二)部分单位相关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关于区档案局等6家单位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相关收入转至行政账户或已上交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三)部分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的问题。
关于区民防办下属单位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区民防办已联合街道、公安等相关部门对群租场所进行了清场,清退了绝大部分群租租户,合计115个房间,目前正全力清退剩余租户。
关于区环保局下属环境监测站噪声自动劝阻系统有关费用支出未见会议讨论记录的问题,该单位已对原《专项设备购置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按照“三重一大”实施办法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关于区环保局等下属单位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的问题,目前通过采用收费直缴方式或增加人员进行整改。
(四)部分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和会计核算欠规范的问题。
关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下属虹元园林公司对部分承建工程核算方式不当的问题,该公司承诺加强财务管理,对于跨年度项目,将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照会计收入成本配比原则进行结转,保证成本、利润的真实性、准确性。
关于团区委等下属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不当的问题,已全部按正确的会计制度执行。
关于区粮食局、网点办、虹商集团3单位宕存收入合计1665.75万元的问题,上述单位已通过上缴财政或结转收入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
关于下属基建管理站个别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基建管理站项目付款审批流程不规范问题,区教育局决定今后各类资金拨付都需经由局分管领导、基建站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各方签字后,由财务中心拨付资金。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未登记备案的问题,区教育局将认真执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二)对提供服务的中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区房管局下属住发中心分别与三家无查勘设计资质的监理公司签署工程查勘合同的问题,该单位承诺今后项目将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实施。
关于中介单位未按合同提供服务的问题,区教育局下属基建站承诺,今后将及时督促财务监理公司严格依照合同内容履行职责。
(三)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的问题。
区房管局实施的600天综合改造项目未及时清理,现款项已清理完毕。
四、国有企业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中虹集团部分重大经营事项决策依据尚显不足,对所开发的部分房地产项目的战略部署、关键数据的认定等缺乏必要的依据,同时,对外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部分条款缺陷,存在影响项目盈利的风险等问题。中虹集团明确,今后的重要决策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程序上要更加完整,所有的决策依据、分析研究报告要作为项目资料归档,必要时请外部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讨论分析。对于审计报告中提示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将予以时刻关注,并在与包销公司的清算中维护好中虹集团的利益。
(二)关于中虹集团下属原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变更登记的问题,在国资委协调推进下,该单位已于 2013年11月18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工作。
(三)关于中虹集团自行决定对转制后的福德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溢价136万元进行补贴、已转制的福德物业收到产生于转制前的一次性物业管理补偿款项158万元未分配给集团公司等事项,均未上报区国资委批准的问题。我局已将上述事项移送给区国资委,要求中虹集团按区国资委的具体要求逐项作出处理。中虹集团在国资委监督下已经整改。
五、关于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本区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环保局将扎实落实好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相关量化考核指标,并在2014年编制第六轮环保三年计划时按照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重点领域,与各成员单位探索、细化项目指标分解。
(二)关于本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情况审计调查。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专门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部署内审小组对生活垃圾收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全程跟踪审计整改,并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利用局平台和各街道管理所,向对口企事业单位大力宣传垃圾收费工作。二是建立收费信息的电子化统计,强化考核,进一步规范收费人员行为。三是加强收费合同管理,增加收费企业回访等工作。
(三)关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网点管理运行情况的审计调查。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商业集团已聘请专业公司开发ERP管理系统,进一步整合网点资源,重点关注和梳理租赁期限长且租金未约定递增的网点出租合同,及时调整合同内容,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四)关于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现状的审计绩效调查。
针对公办和民办学校现状,区教育局将民办学校纳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加大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推动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南北区域现状,区教育局通过学校组团式发展,推进学校特色项目建设,促进区域教育高位均衡;针对软硬件建设现状,区教育局利用教育云计算平台等资源,整合校校通工程平台功能,发挥网络资源的共享辐射功能。